天津得康入选高新技术企业
2021年11月25日,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天津得康成功入选高新技术企业。
2021年11月25日,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天津得康成功入选高新技术企业。
2016年碱法工艺升级为甲醇循环压缩碱法工艺:含水甲醇再经精馏塔精馏得无水甲醇气体后经压缩机加压循环回用至甲醇钠反应塔(目前国内多为:含水甲醇再经精馏塔精馏得无水甲醇气体经冷凝冷却得甲醇液体,再经蒸汽加热气化回用至甲醇钠反应塔)。升级工艺吨产品节省蒸汽40%,自投运以来一直稳定运行,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天津得康在2009年为山东志诚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甲醇钠项目设计,并一次开车成功。截至2016年已经安全稳定运行7年,为客户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